民法典對一樓小院臨時搭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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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要看一樓住戶業主的院子是否有產權。有的話,在自己的土地上合理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是個人自由,不是違法行為
2、
如果其所搭建物侵犯了相鄰業主的權力,則構成了侵權,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拆除或改正
3、
假如其一樓院子沒有產權,則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任何搭建行為都是非法的侵權行為。
4、
但是,如果建築構成典型的違建建築,那麼轄區的城建執法部門是有義務予以阻止並強令其恢復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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