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未婚生育罰款標準 心理 關注:1.49W次 1、無需罰款。2、過去對於未婚生育,視同超生處理:上世紀八十年代進行超生罰款,1992年開始改為徵收計劃外生育費,2000年開始改為徵收社會撫養費。2021年7月,中央決定取消社會撫養費。3、綜上,未婚生育既不要罰款,也不要徵收社會撫養費,並且登記戶口與婚內生育同等辦理。 標籤: 罰款 湖南 未婚 生育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tw/lvse/xinli/mn4k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