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擔保的有關規定
- 心理
- 關注:1.86W次
工程款支付擔保管理辦法:
1、合同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專案,必須由建設單位對工程款支付實行擔保。
2、擔保可以採用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的保證、建設單位合同款支付保證保險。
3、擔保金額不得低於建設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15%。
4、在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手續時,應提供保函的原件。
5、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
6、建設單位建設資金到位後方可開工建設,對建設資金不落實的專案不予批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tw/lvse/xinli/oe6e2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