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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偵查的客體是什麼

刑事偵查的客體是什麼

刑事偵查的客體是什麼

刑事訴訟客體是需要通過刑事訴訟程式予以解決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問題。刑事訴訟活動的直接目的,是解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是否需要處罰和如何處罰。被告人本人是被作為刑事責任的可能承擔者而接受追訴、審判的訴訟權利主體,應當與訴訟客體區別開來。

我國傳統訴訟理論將訴訟客體界定為訴訟認識或訴訟活動的物件.也就是刑事訴訟主體所進行的訴訟活動所共同指向的物件,即為訴訟客體。

偵查客體最終要落實在犯罪嫌疑人是誰上。

刑事案件偵查的客體是與案件相關的一切人、事、物、時間、空間、因果關係及其與案件的聯絡。

偵查主體圍繞偵查客體,開展的一切偵查活動,只有一個目標,就是確定刑事案件的作案人,並將其拘捕到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達到揭露、懲罰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目的。

只有偵查客體落實到刑事案件的作案人,才能算完成偵查任務。

標籤: 刑事 偵查 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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