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三级裁判员规则 心理 关注:2.41W次 游泳三级裁判1、总裁判在比赛中可以修改规则和规程。2、个人混合泳比赛的泳势顺序是仰,蛙,蝶,自。3、计时“一表”的裁判员在比赛中,应记取分段成绩。4、在运动员第二次出发时,枪已响但发现有运动员犯规,这时应召回重发。 标签: 裁判员 游泳 规则 三级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1o77x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