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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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1)自主吃饭
(2)自主穿衣
(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厕
(5)室内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
对上述规定内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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