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柔美女性网 >

绿色生活 >心理 >

本溪市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本溪市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本溪市取暖补贴发放标准

一、 目的和原则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按照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住屋面积标准承担的采暖费与个人享受的采暖费补贴相适应、驻溪的中央和省属单位职工采暖费标准实行属地化管理按我市采暖费补贴标准执行、现住屋面积超过规定住屋标准部分的采暖费全部由个人负担、“谁用热、谁交费”等原则,单位将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由热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明确供用热双方权利与责任,保证冬季供热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提高采暖收费率和供热质量,促进城市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 范围对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

企业单位(含中省直单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或企业)居住在本市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职工工资中已经含采暖费的除外)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 标准及方法

(一)补贴住屋面积标准根据《本溪市机关事业单位住屋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规定,采暖费补贴发放对象的住屋控制面积标准规定如下:

1.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住屋面积控制标准:正副市级143平方米正副县处级、保留本溪市原正县级待遇121平方米保留本溪市原副县级、正处级、副处级待遇107平方米正副科级86平方米科员和工勤人员工龄在20年以下的60平方米,20年以上的86平方米,高级技师107平方米,技师86平方米。

2.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住屋面积控制标准:正高级143平方米副高级121平方米中级107平方米初级86平方米。

3.法院、检察院采暖费补贴标准按辽宁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员额法官、检察官采暖费补助标准的复函》中对应职级执行:一、二级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参照正副厅级标准执行三、四级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参照正副处级标准执行一级及以下等级法官、检察官参照科级和科级以下执行。

企业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可参照上述住屋控制面积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职代会讨论后,确定各类人员补贴住屋面积标准。

(二)计算方法发放标准:根据职工的职务及相对应的住屋控制面积标准确定采暖费发放额度。

计算公式:年采暖费发放额(元)=职工住屋控制面积标准(㎡)×采暖费价格(元/㎡)×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为100%,采暖费价格执行本溪市现行价格。

(三)发放形式职工采暖费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在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以货币形式发给职工个人。

四、 具体规定

(一)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职务,是指按管理权限实际任命(聘用或享受职级)并兑现了工资待遇的职务。各职务职级按照管理权限以组织和人社部门备案为依据。职级公务员按所对应职务层次执行相应补贴标准。

(二)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职务对应住屋面积标准,遇有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级标准执行。

(三)已转入社会保险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由原单位承担。死亡职工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的,采暖费补贴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按职工生前对应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死亡职工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采暖费补贴按其配偶对应的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四)困难企业职工、困难居民、低保边缘户采暖费救助,依照相关文件规定,按原认定条件、原救助面积标准、原认证缴费程序、原资金支付方式执行,补贴系数统一调整至100%。

(五)采暖费补贴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在编职工及离退人员人数和职务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发生变化的,不予补发。

(六)按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采暖费改革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屋采暖费全部由个人自行缴纳支付,各单位不再报销职工住屋采暖费。

(八)本办法实施之前的历年陈欠采暖费仍由热用户及其所在单位承担,供暖单位按原有关规定继续予以追缴。

五、资金来源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采暖费发放按原渠道列支。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5lyrk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