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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收入原则

组织收入原则

组织收入原则

一、从发展经济入手,增加财政收入原则

二、利益兼顾原则

1、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

2、兼顾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

三、合理负担原则

所谓合理负担原则,就是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要与其负担能力相适应,要坚持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是指具有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对企业的税收还应保证机会均等。所谓机会均等是指基于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税收杠杆的作用,力求改善不平等的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以达到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目标。

四、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

指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时不仅要讲求公平,同时还必须讲求效率。效率两层含义:一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二是指征税对经济运行效率的影响,即有效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功能。

法律分析:有力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就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坚持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务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务必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务必把该征的税费依法依规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做好留抵退税工作。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通知》第三条 努力营造良好组织收入环境各地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各地税务机关遇到有关方面不当干预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上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

标签: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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