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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层建房手续怎么办

加层建房手续怎么办

加层建房手续怎么办

1.申请人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到镇(街道)公开公示的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打印,向村(居)委会提出加层申请。

2.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加层情况在本村(社区)公告栏内公示15天征求村(居)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后不属实的,在2个工作日,将签署有村(居)委会意见的申请表、公示期情况及公示照片等预申请材料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规划建设办牵头向会同驻村(居)干部,城管中心,国土资源所等部门一同到实地踏勘,经踏勘初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有村居委会通知申请人,申请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含外立面装修效果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房屋加层质量安全鉴定和现状测绘,并提交申请材料。

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人完整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村居委会并书写说明理由,审查通过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在发放批准文件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批准的农村村民住宅加层申请表及实测图扫描通过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屋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一、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二、不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建房户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和建筑施工图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三、镇人民政府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建房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在《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四、经同意后,核发《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经规划许可后,建房户在开工前七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

六、镇人民政府根据书面申请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七、同意开工后,镇人民政府派员进行专线复验,并填写《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八、建房户按农村个人住屋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十、住屋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九、镇村建办派员进行竣工验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十一、经规划验收合格,向建房户发放《崇明县农村个人住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标签: 建房 加层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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