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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概念的提出

DNA概念的提出

DNA概念的提出

1、最早分离出DNA的弗雷德里希·米歇尔是一名瑞士医生,他称之为“核素”。

2、1919年,菲巴斯·利文进一步辨识出组成DNA的碱基、糖类以及磷酸核苷酸单元。1937年,威廉·阿斯特伯里阐明了DNA结构的规律性。

3、1928年,弗雷德里克·格里菲斯从实验中发现的某种“因子”,也就是DNA,是直到1943年,才由奥斯瓦尔德·埃弗里等人所辨识出来。1953年,阿弗雷德·赫希与玛莎·蔡斯确认了DNA的遗传功能。

标签: 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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