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六大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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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和司法保護。共同構築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防線,形成全社會關心、保護未成年人的有效機制和良好風尚。
1、明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職責,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
2、明確學校的防控職責,完善學生欺凌行為的處理方式。
3、是明確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鼓勵和支援學校聘請社會工作者長期或者定期進駐學校,參與預防和處理學生欺凌等行為。
4、明確根據欺凌行為嚴重程度,學校、公安機關可以採取相應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矯治教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了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概念,健全預防和矯治教育的措施,改革完善收容教養制度,將原來收容教養的物件實施分流。
2021年6月1號起,未成年保護法法將原來的家庭 學校 社會 司法“四大保護”發展為“六大保護”
第一,家庭保護。第二,學校保護,三社會保護。第四,網路保護。第五,政府保護。第六,司法保護
六大保護是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路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
第十五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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