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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辅食国家标准

婴幼儿辅食国家标准

婴幼儿辅食国家标准

婴幼儿添加辅食并没有绝对标准。婴幼儿在4个月以前最好食用母乳,母乳可以为婴幼儿提供必要的营养物质以及抗体,避免受到外界病原物的感染。

婴幼儿添加辅食应该在4-6个月开始,要遵循从软逐渐到硬、从一种到多种、从细到粗的原则。可以先添加米粉,通常是含铁的米粉,此阶段婴幼儿容易发生生理性贫血,米粉中富含铁,可以减轻生理性贫血的程度。也应注意在添加辅食时先吃泥状物质,如鱼泥、水果泥、蔬菜泥等,注意避免一次添加多种辅食,应逐渐丰富辅食种类。

婴幼儿在7-9个月时,可以出现乳牙的生长,可以吃些菜末、肉末、蛋羹、豆腐等食物。在婴幼儿10-12个月时,可以吃些碎的食品,如碎肉、碎菜,或者是软稀饭。在婴幼儿辅食添加过程中,要注意培养其进食能力,尽量让婴幼儿主动参与进食。7-9个月的婴幼儿可以自己抓着吃,1岁后可以试着用勺子吃,既能增加婴幼儿的进食兴趣,也有助于锻炼眼、手动作协调和独立的能力。

婴幼儿辅食国家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婴幼儿辅食的标准主要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类辅助食品》(GB10770)、《食品安全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均为强制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有与法律同等的强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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