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商通食品安全自查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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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指引
在粤商通APP首页点击[服务],选择[食品]类目,点击[更多],选择“食品经营自查”的具体经营类别进行填报,也可以通过搜索框输入服务名称进行搜索。
01
食品销售者自查,适用于全省食品销售者(含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食品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其他食品销售企业)。
02
餐饮服务者自查,适用于全省餐饮服务者(含餐馆、除学校食堂之外的单位食堂、糕点/饮品/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03
学校食堂自查,适用于全省学校食堂。
0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自查,适用于全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
进入具体类别的“自查上报”服务页面后,勾选《企业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书》,点击[开始办理]进行填报。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上报人信息,并点击[下一步]
选择自查项目,按情况选择是否符合,不符合需填写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注:填写中途可点击[暂存草稿],方便下次再进行编辑。
点击[上报记录]查看详情,可[删除]记录后重新上报,或在48小时内针对需修改的自查项目点击[修改],更新后点击[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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