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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造米醋的执行标准

酿造米醋的执行标准

酿造米醋的执行标准

GB 18187-2000 《酿造食醋》

感官要求:

1、概念:

固态发酵食醋:以粮食及其副产品为原料, 采用固态醋酷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

液态发酵食醋:以粮食、 糖类、 果类或酒精为原料, 采用液态醋醒发酵酿制而成的食醋。

2、色泽:

固态发酵食醋:琥珀色或红棕色。

液态发酵食醋: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

3、香气:

固态发酵食醋:具有固态发酵食醋特有的香气。

液态发酵食醋:具有该品种特有的香气。

4、滋味:

固态发酵食醋: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无异味。

液态发酵食醋:酸味柔和,无异味。

5、体态:澄清。

6、总酸:固态发酵食醋≥3.5液态发酵食醋≥3.5

7、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固态发酵食醋≥1.0液态发酵食醋≥0.50

酿造米醋的执行标准

现行酿造食醋的国家标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18187—2000

酿 造 食 醋Fermented vinegar 2000-09-01发布。 2001-09-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GB18187--2000

现行酿造食醋的国家标准项目指标:

固态发酵食醋 液态发酵食醋

总酸(以乙酸计),    g/100ml ≥ 3.50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0.50 —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g/100ml ≥ 1.00 0.50

注:以酒精为原料的液态发酵食醋不要求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卫生指标:

应符合GB2719的规定。

试验方法: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应符合GB/T 6682中三级水规格。

感官特性 按GB/T5009.41—1996第3章检验。

总酸 按GB/T5009.41—1996第4章检验。

标签: 米醋 执行 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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