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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的保障现为哪三大保护

劳动权的保障现为哪三大保护

劳动权的保障现为哪三大保护

法律保护、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和工会组织保护。

劳动者的工作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权和受培训权应当受到依法保护。

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如下方式或途径实现:

1、与用人单位协商

2、通过第三方与用人单位调解

3、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

4、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

安全技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制度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2、

工业卫生,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一)安全技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制度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二)工业卫生,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二、劳动保护是指什么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劳动保护是指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三、劳动保护的三原则是什么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事故和危害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故和危害的事前控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它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安全和生产一起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安全工作必须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对企业各项指标的考核和企业的升级评定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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